党委书记:旺海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书 记:冯学刚 专职副书记
成 员:陈 林 盟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党支部书记
赵志琳 盟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党支部书记
李海江 乌拉盖水库防护中心党支部书记
马瑞峰 综合保障中心党支部书记
白 欣 机关党支部书记
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同时广泛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9、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加强对直属部门党组织工作的指导,对落实党建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0、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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