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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河湖长制聚合力 筑牢水生态安全屏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盟第一总河湖长么永波书记、总河湖长罗青盟长共同签发的全盟总河湖长第1号令要求,6月29日,盟河长制办公室联合盟检察分院组织全盟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召开全盟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席会议,持续推动全盟河湖水生态保护建设能力提升。

  会议传达了自治区检察机关河湖保护协作有关工作要求;盟检察分院就加强办案,守护草原生态和河湖安全和加强协作,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等两个方面做经验做法分享;水利、生态、自然资源、农牧、住建、林草等6个部门对照《全盟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职责,汇报2023年河湖长制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会议对2023年全盟河湖长制联合检查工作方案有关事宜进行深入探讨,建议三部门就当前全盟河湖范围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开展联合专项检查,共同维护河湖管理秩序,提升河湖保护水平、筑牢水生态安全屏障。

  盟河湖长制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盟检察分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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