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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盟2个集体5位个人荣获自治区河湖长制工作表彰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励各级河(湖)长和从事河湖管护工作的干部职工锐意进取、履职尽责,经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评选:锡林郭勒盟河长制办公室、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水利局2个单位获得“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锡林郭勒盟水利局河湖管理科科长孙琦伟、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科长周澎2名同志获得“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东乌珠穆沁旗宝格达山国有林场党委书记、场长陈海宝、多伦县滦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振鹏、太仆寺旗千斤沟镇党委副书记张建宏(女)3名基层河湖长获得“全区优秀河(湖)长”荣誉称号。

  2023年,在盟委、行署坚强领导下,我盟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聚焦聚力办好“两件大事”,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持续推进河湖面貌改善,全盟累计签发各级总河湖长令14个,召开各类专题会议、联席会议33次,部署开展“春季”“秋季”两次河湖管护专项行动,各级各段河湖长累计巡河巡湖6224人次,巡查总里程超过16400公里。顺利完成4条河流和2个湖泊的健康评价工作任务,为研究部署下一步河湖管护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下一步,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入推进我盟河湖长制工作,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引领带动作用,大力做好河湖保护和宣传工作,营造全民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强化“河长统领、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管水治水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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