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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监管 完成272个重点项目河湖用地复核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第3号总河湖长令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河湖库“清四乱”回头看暨“清槽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河长办〔2024〕48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涉河建设项目管理,锡林郭勒盟水利局开展2025年全盟重点建设项目涉河湖用地情况复核。

  梳理2025年全盟重点项目清单,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全盟重点建设项目河湖用地核的通知》,要求各旗县市(区)水利部门主动对接发改、能源、工信、农牧、交通等部门,准确掌握所辖地区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情况,并对全盟230个重点建设项目和42个储备重点建设项目进行涉河湖用地复核。一是,梳理涉河、穿河、临河类建设项目12个,已要求各地区通知建设部门及主管单位,及时办理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二是,梳理未明确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63个,要求各地区项目用地选址时尽量避开河湖管理范围,确因无法避让的,应取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方可开工建设。三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河湖保护和管理条例》关于禁止在河湖水库范围内建设光伏电站、风电发电的相关要求,对相关建设项目进行筛查,全盟不存在此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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