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方案要求,按照盟水利局的工作部署,锡盟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承担了2024年度全盟纳入取水许可管理范围的自治区、盟(市)、旗县(区)的非农业取水户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
为保证按时完成评价工作,锡盟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成立了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业务人员组建了评价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依据方案确定的评价标准及评价指标,客观公正、稳慎适度对全盟13个旗县市(区)共597家用水企业开展评价,历时15天,经对接旗县市(区)、调度进度、收集资料、汇总评价、复核审查等流程圆满完成信用评价初评工作。
本次评价工作为构建全盟以信用为基础的取用水领域新型监管机制,精准实施分类监管奠定了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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