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用户中心|退出
  • 水利局
  • 水利局
  • 水利局
  • 水利局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信息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 关于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公告

正镶白旗亿豪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正镶白旗亿豪矿业有限公司三面井银铅锌矿采选技改工程取水许可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取水许可申请:

  • 同意正镶白旗亿豪矿业有限公司三面井银铅锌矿采选技改工程项目取水许可申请。项目区位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明安图镇古日班呼都嘎嘎查和塔林艾力嘎查,属于改建项目。生产规模20万t/a.
  • 同意正镶白旗亿豪矿业有限公司三面井银铅锌矿采选技改工程项目以疏干水、再生水作为生产取水水源,根据正镶白旗水利局水资源配置和正镶白旗亿豪矿业有限公司取水许可申请书,核定本项目总取水量为24.58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23.34万m3/a(疏干水12.34万m3/a,再生水11万m3/a),生活取水量2.14万m3/a,全部公共管网供水。采矿单位产品新水量0.018m³/t,选矿单位产品新水量1.223m³/t,生活用水指标为133.6L/人·d(不含采暖),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要求,该项目取水符合区域水资源配置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控制指标要求。

  二、同意项目退水方案。项目选矿生产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选矿生产。生活污水及锅炉废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后,作为场地绿化用水、道路洒水和生产用水。不外排。

  三、业主单位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的相关要求,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和在线计量传输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水量监测数据稳定传输至锡盟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计量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鉴定校核,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准确、可靠。

  四、业主单位应配合正镶白旗水行政主管部门落实用水管控工作,落实“四水四定”和节水相关措施,节水措施应与本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严禁超行业、超苏木乡镇管控指标。

  五、项目取水工程试运行期满30日后,申请人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设施)验收材料并申请核验,我局将依据现场核验情况最终核定项目取用水量并核发取水许可证。

  六、取水申请批准后三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建设项目未取得审批、核准文件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附件:1.取水许可申请书

  2.《正镶白旗亿豪矿业有限公司三面井银铅锌矿采选技改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行政审批办

  2024年2月5日

【字体:

收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