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2025年度锡林郭勒盟水利局部门预算公开 | |||
索引号: 01165962-8/2025-00007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水利局 | 信息分类: 预决算公开\公告 | ||
概述: 2025年度锡林郭勒盟水利局部门预算公开 | |||
成文日期: 2025-03-14 00:00:00 | 公开日期: 2025-03-14 10:01:51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有效 |
2025年度锡林郭勒盟水利局部门预算公开
批复时间: 2025 年 2 月 28 日
公开时间: 2025 年 3 月 14 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1)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盟委工作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水资源管理、水利建设、水土保持、水灾害防治、水环境治理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在履职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 拟订全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盟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苏木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提出国家、自治区和盟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 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项目。
(4)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5)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负责盟级水资源监测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按 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8)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盟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盟重要河流、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盟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 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9)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盟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和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工程的验收。实施全盟水旱灾害防御工程。
(10)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 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盟级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11)指导农村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牧区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2)依法组织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旗县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检查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13)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全盟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落实水利行业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科技相关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4)完成盟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级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 、水利工程计划建设管理监督科 、农牧水利水保科 、水政水资源管理科 、河湖管理科 、机关党委。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本级) |
行政单位 |
2 |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综合保障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3 |
锡林郭勒盟乌拉盖水库管护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4 |
锡林郭勒盟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5 |
锡林郭勒盟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2025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一是加强2025年水利项目储备调度和要素保障。二是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程前期工作,及时开工建设镶黄旗上胡尔登郭勒治理(项目投资1154万元);全力推进东乌珠穆沁旗乌拉盖河治理工程纳入2025年投资计划事宜,尽可能早日建成并发挥效益。三是持续巩固拓展农村牧区饮水安全保障成果,积极申请自治区农牧区供水保障项目资金,计划投资3250万元,实施新建和改造农村牧区自来水、新建牧区水源井和提水入户工程,拟提升农村牧区3850人供水保障水平。四是加强水土保持生态治理。积极申请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资金,计划投资6200万元,拟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124平方公里。五是继续实施阿巴嘎旗查干水库清淤工程。阿巴嘎旗查干水库清淤工程是全区水库清淤4个试点工程之一。4个工程总投资3.28亿元,其中查干水库清淤工程投资1.61亿元,占总投资的近50%,工程投资全部为自治区资金。工程实施后,可以有效延长水库使用寿命,更好地发挥水库功能,同时将对查干水库周边区域生态环境改善起到积极作用。
(二)严格河湖管理保护。一是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履职尽责。提请召开河湖长工作会议、签发河湖长令,安排部署全盟河湖长工作任务。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要求,督促旗县河湖长巡河调研,落实河湖管理保护任务,解决河湖保护突出问题。强化多部门联合巡查和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严格河湖长制考核,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二是持续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联合检察、公安部门在全盟范围内部署开展河湖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继续对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对水利部推送妨碍河道行洪问题遥感图斑及时进行核查整治,完成48条河流的健康评价工作任务。三是切实落实好自治区总河湖长2024年第3号令精神和盟委、行署相关要求。四是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审批。强化全过程监管,新改扩建项目用地,严格河湖管理范围用地审查。对发现问题,按照“谁设障,谁拆除”原则,进行清理整治。
(三)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坚持“四水四定”原则,认真落实自治区“一盟(市)一策”重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不断加强地下水管控。持续做好2025年度水资源管理考核各项工作,切实落实水资源节约保护主体责任。
(四)加强水土保持生态治理。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继续实施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做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不断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治理监管力度,防止发生人为水土流失问题。
(五)扎实做好水利工程管理、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强化“四预”(预报、预警、预演、预案)措施,贯通“四情”(雨情、水情、险情、灾情)防御,统筹抓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强化水利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对照水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清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持续推动全盟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见效。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部门)2025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3818.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75.83万元,增长 2.03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3818.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 3588.49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588.4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47.57万元,减少 1.3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滦河、锡林河健康评价工作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5)事业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7)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9)其他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2.上年结转结余为 229.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23.39万元,增长 116 %。主要原因是中央、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结转下年。
(二)支出预算总计 3818.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 3818.1万元。
(1)教育支出(类)31.5万元,主要用于培训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不通过此功能分类核算,是今年新增科目。
(2)农林水支出(类)支出 2992.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农林水方面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20.87万元,增加7.9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增加中央和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上年度是通过追加形式拨付。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 235.2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缴纳。与上年相比减少10.57万元,减少4.3%。
主要原因是:新职工住房补贴发放金额减少,所以此项支出相应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7.5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的缴纳。与上年相比减少57万元,减少 11.3%。主要原因是:上年有 退休人员补缴的职业年金做实部分,本年此项支出较上年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11.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的缴纳。与上年相比减少108.98万元,减少 49.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本年度不再缴纳医疗保险,所以此项支出相应减少。
2.年终结转结余为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执行结果,预计没有结转结余。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合计 3818.1万元,包括本年收入 3588.4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229.61 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588.49 万元,占 83.04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
本年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29.61 万元,占 6.01%;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合计 3818.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2871.31 万元,占 75.2 %;
项目支出 946.79 万元,占 24.8%;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部门)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3818.1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75.83万元,增长 2.03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中央、自治区结转资金较上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3818.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75.83万元,增长 2.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中央、自治区结转资金较上年增加。
(一)农林水支出(类)
1、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 353.93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22.7万元,增加6.85%。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增加1人及遗属增加1人,所以此项支出相应增加。
7、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年初预算
1795.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9.32万元,增加5.23%,变动原因:此功能分类是二级单位的主功能分类,有新考录人员及涨工资等原因,相应支出都增加。
8、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72.31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86万元,减少41.29%,变动原因是上年预算批复有盟级河流健康评价项目,本年没有。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32.3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1万元,减少31.8%,变动原因是离休人员死亡1人,所以此项支出相应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 158.3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87万元,减少2.39%,变动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不再由单位负担项目外医疗保险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 212.7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8万元,减少1.15%,变动原因是有退休人员,所以此项支出相应减少。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年初预算 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35.55万元,减少44.69%,变动原因是当年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坐实部分减少,本年测算人数和金额较上年减少。
(三) 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10.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19万元,减少61.22%。变动原因:年初预算没有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以后单位不再缴纳此项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70.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0.62万元,减少55.54%。变动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不再由单位负担项目外医疗保险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29.7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28万元,增加138.46%。变动原因是工资涨幅原因,公务员保险基数增加,此项费用也相应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245.8万元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10.28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2.69万元,增加1.3% ,变动原因是工资涨幅原因,公积金保险基数增加,此项费用也相应增加。
(五)教育支出(类)
进修及培训支出(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31.5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31.5万元。变动原因:本年开始培训支出改用此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部门)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3818.1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2641.3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二)公用经费 229.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部门)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35.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3.37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3.03%;公务接待费支出 2.5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6.97 %。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35.8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6.07 万元,减少 14.47 %;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没有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33.37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没有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33.37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5.77 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下乡任务减少,费用也相应减少。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2.5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3 万元,主要原因响应号召,压减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部门)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 20个,项目预算总金额 946.79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 717.18 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229.61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单位资金 0 万元。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
(一)项目名称: 水修厂养老金
1.项目概述
2025年底前完成水修厂职工2025年养老保险缴纳
2.立项依据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关于对锡盟水修厂职工反映停发医疗养老保险问题的处理化解工作报告》(锡水发〔2017〕363号)文件、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文件批办单(10017号)、《锡林郭勒盟财政局关于对盟水修厂职工反映停发医疗养老保险问题的处理化解工作的反馈意见》(锡财办反馈字〔2017〕96号)、《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锡盟水修厂职工参保缴费问题的意见》。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
4.实施方案
缴纳2025年水修厂职工养老保险共计13.7万元
5.实施周期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该项目预算13.7万元。
(二)项目名称: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2025年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开展。
2.立项依据
根据《锡林郭勒盟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锡林郭勒盟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和自治区、盟委、行署关于河湖管护工作的相关部署设立。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
4.实施方案
根据本年业务预算,河湖长制等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全盟河湖管护督查检查、巡河调研、培训、宣传等工作。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该项目预算50万元
(三)项目名称: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经费(2024结转)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2024—2025年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开展。
2.立项依据
根据《锡林郭勒盟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锡林郭勒盟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和自治区、盟委、行署关于河湖管护工作的相关部署设立。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
4.实施方案
根据本年业务预算,河湖长制等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全盟河湖管护督查检查、巡河调研、培训、宣传等工作。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结转金额14.31万元
(四)项目名称: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相关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三条红线监督检查及取水工程现场核验经费、水资源管理宣传费用、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管理培训经费、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维护费。
2.立项依据
(1)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三条红线监督检查及取水工程现场核验经费。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内政发〔2014〕23号)。《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锡林郭勒盟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21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锡署办发〔2020〕62号)水资源监督检查及节约用水监督检查日常考核方式采用“四不两直”监督检查方式。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取退水工程竣工后,取水审批机关在收到验收材料后应当进行现场审验。
(2)水资源管理宣传费用。依据,一是《内蒙古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第六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节水教育和宣传,将节水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制定节约用水的公益性宣传计划,定期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全民节水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将节约用水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节约用水公益宣传,对浪费用水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二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第五项第五条提升节水意识。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民节水意识。三是《锡林郭勒盟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积极策划开展形式多样、具有地方和行业特色的节水主题宣传活动,辐射带动社会各界踊跃参与节水宣传。
(3)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管理培训经费。依据,一是《内蒙古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开展水资源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及水法规的宣传教育。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第三十四条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三是《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推进节水技术推广应用。搭建培训平台,培训一线生产管理人员。
(4)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维护费。一是《内蒙古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加强水资源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及其运行维护。二是《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下水动态监测站网的统一规划和技术标准的制定。地下水动态监测站网的建设和监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国家级监测站网配套资金和运行费用、自治区级监测站网建设和运行费用由自治区财政承担。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旗县级人民政府建设的监测站网,其建设资金和运行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三是《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
4.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批复费用制定本年业务预算 ,经费用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三条红线监督检查及取水工程现场核验、水资源管理宣传、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管理培训、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维护产生的各相关费用。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该项目预算25万元。
(五)项目名称: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相关项目(2024年结转)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三条红线监督检查及取水工程现场核验经费、水资源管理宣传费用、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管理培训经费、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维护费。
2.立项依据
(1)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三条红线监督检查及取水工程现场核验经费。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内政发〔2014〕23号)。《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锡林郭勒盟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21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锡署办发〔2020〕62号)水资源监督检查及节约用水监督检查日常考核方式采用“四不两直”监督检查方式。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取退水工程竣工后,取水审批机关在收到验收材料后应当进行现场审验。
(2)水资源管理宣传费用。依据,一是《内蒙古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第六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节水教育和宣传,将节水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制定节约用水的公益性宣传计划,定期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全民节水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将节约用水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节约用水公益宣传,对浪费用水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二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第五项第五条提升节水意识。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民节水意识。三是《锡林郭勒盟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积极策划开展形式多样、具有地方和行业特色的节水主题宣传活动,辐射带动社会各界踊跃参与节水宣传。
(3)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管理培训经费。依据,一是《内蒙古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开展水资源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及水法规的宣传教育。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第三十四条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三是《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推进节水技术推广应用。搭建培训平台,培训一线生产管理人员。
(4)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维护费。一是《内蒙古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加强水资源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及其运行维护。二是《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下水动态监测站网的统一规划和技术标准的制定。地下水动态监测站网的建设和监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国家级监测站网配套资金和运行费用、自治区级监测站网建设和运行费用由自治区财政承担。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旗县级人民政府建设的监测站网,其建设资金和运行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三是《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
4.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批复费用制定本年业务预算 ,经费用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三条红线监督检查及取水工程现场核验、水资源管理宣传、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管理培训、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维护产生的各相关费用。
5.实施周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结转至2025年该项目资金6.60万元。
(六)项目名称:全盟水库等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和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宣传工作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2025年度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和全盟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以及宣传工作的开展
2.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
4.实施方案
根据本年度业务预算,此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培训。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该项目预算30万元
(七)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本级)(结转)
1.项目概述
锡林郭勒盟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及非工程运行维护项目。
2.立项依据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 2024 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及运维工作要求〉的通知》(内水防御 〔2023〕70号)要求开展本项工作。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
4.实施方案
开展重点小流域治理单元进行风险隐患调查影响分析和沟道断面补充测量、新建雨量站和现地监测预警设施、现有自动监测站更新改造、现有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及盟级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体系运行维护。
5.实施周期
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6月15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该项目预算133.9万元。
(八)项目名称:2024年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本级)(结转)
1.项目概述
锡林郭勒盟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及非工程运行维护项目。
2.立项依据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 2024 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及运维工作要求〉的通知》(内水防御 〔2023〕70号)要求开展本项工作。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
4.实施方案
现地监测预警设施建设及盟级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体系运行维护。
5.实施周期
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6月15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该项目预算41万元。
(九)项目名称: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本级)
1.项目概述
锡林郭勒盟202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及非工程运行维护项目。
2.立项依据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及运维工作要求的通知》(内水防御 〔2024〕41号)要求开展本项工作。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
4.实施方案
开展新增防治对象调查评价、重点小流域治理单元风险隐患调查影响分析和沟道断面补充测量,新建雨量站、现地监测报警设备及盟级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体系运行维护。
5.实施周期
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6月15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该项目预算327.73万元。
(十)项目名称:2025年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本级)
1.项目概述
锡林郭勒盟202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及非工程运行维护项目。
2.立项依据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及运维工作要求的通知》(内水防御 〔2024〕41号)要求开展本项工作。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
4.实施方案
新型入户报警叫应终端设备建设及盟级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体系运行维护。
5.实施周期
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6月15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该项目预算45万元。
(十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水土保持补偿费返还资金小流域治理本级项目(2024年结转)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2025年水土保持监管工作。
2.立项依据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和自治区、盟委、行署关于水土保持工作的相关部署设立。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
4.实施方案
根据本年业务预算,2024年度水土保持补偿费返还资金小流域治理本级项目经费主要用于2025年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法律法规宣传。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该项目预算4.99万元。
(十二)项目名称:盟本级水土保持补偿费返还资金及方案审查费(本级)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2025年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业务培训等监管工作。
2.立项依据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和自治区营商环境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要求设立。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
4.实施方案
根据本年业务预算,盟本级水土保持补偿费返还资金及方案审查费(本级)经费主要用于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业务培训以及补发2022年18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费。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该项目预算28万元。
锡林郭勒盟乌拉盖水库管护中心
(一)项目名称:防汛技术装备、堤防隐患探测服务费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2025年项目设备购置及服务费款项 , 为进一步增强水库防洪抢险能力,需购置防汛抢险技术先进装备,包括移动泵车、水下机器人等技术设备。
2.立项依据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和锡林郭勒盟行署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抢险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应用的通知〉》文件上的批示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水库防洪抢险能力,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乌拉盖水库管护中心
4.实施方案
拟购置部分防汛抢险装备,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要求,2025年需对乌拉盖水库大坝进行一次隐患探测,2025年3-8月完成设备采购及隐患探测工作,保障水库安全运行。
5.实施周期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该项目预算1440000元。
(二)项目名称:工程维修养护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承担乌拉盖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和日常安全运行、维护工作。辖区内生态环境,水资源保护工作,完成引调入库水量、生态水量调度任务,保障水库管理工作正常安全运行。
2.立项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02〕45号 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的通知,水办〔2004〕307号;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水运管〔2023〕24号;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水监督〔2021〕412号;锡林郭勒盟档案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 自治区档案馆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企业档案工作评价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水利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及其评价标准的通知》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乌拉盖水库管护中心
4.实施方案
目标1: 工程维修养护;机电设备维修养护; 安全环境费; 运行保障经费。2025年9月底之前完成维修、维护工程,年度维修养护是提供水库安全运行保障。支付上年度到期工程质量保证金。
5.实施周期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该项目预算300000元。
(三)项目名称:2024年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第四批)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下达乌拉盖水库2024年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维修养护资金,为做好水库工程的养护和维修,为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作用打下基础。本项目是上年结转项目。
2.立项依据
根据锡财农[2024[523]号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第四批)文件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乌拉盖水库管护中心
4.实施方案
水库防洪能力复核支出及上年度工程质量保证金。
5.实施周期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1年该项目预算221124.85元。
(四)项目名称:工程维修养护(2024年度结转资金)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承担乌拉盖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和日常安全运行、维护工作。辖区内生态环境,水资源保护工作,完成引调入库水量、生态水量调度任务,保障水库管理工作正常安全运行。
2.立项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02〕45号 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的通知,水办〔2004〕307号;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水运管〔2023〕24号;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水监督〔2021〕412号;锡林郭勒盟档案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 自治区档案馆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企业档案工作评价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水利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及其评价标准的通知》。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乌拉盖水库管护中心
4.实施方案
支付上年度工程质保金
5.实施周期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度结转资金29193.31元。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综合保障中心
项目名称:锡林郭勒盟地下水动态监测站及取用水监测站维修维护费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锡林郭勒盟地下水动态监测信息系统的地下水动态监测站188个、取用水监测站27个,监测站维护维修费6.8万元,监测站移动数据卡费预算1.2万元、合计8万元。
2.立项依据
(1)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锡署发2014)130号);
(2)锡林郭勒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3).《关于锡林郭勒盟地下水动态监测(新增200个站点)项目实施方案审查意见的批复》(锡水发2017)427号];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综合保障中心
实施方案
维修(维护)费主要用于地下水动态监测站及取用水监测站日常维修费、数据卡通信费。
5.实施周期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该项目预算8万元。
锡林郭勒盟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项目名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及水保自验工程核验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用于预计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0个审查及对部分自验生产建设项目实地监督和核查。
2.立项依据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6号),对各盟市政府考核指标第9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得3分,未列入不得分”。依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及自治区营商环境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要求,此项工作经费必须列入同级预算。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4.实施方案
2025年预计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0个审查及对部分自验生产建设项目实地监督和核查差旅费。
5.实施周期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该项目预算8万元。
锡林郭勒盟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一)项目名称:水资源论证专家评审费(2024年结转)
1.项目概述
依据国家“放管服”有关要求及《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整合工作的通知》(内水资〔2017〕10号)报告书审查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一律由审批机关支付。2025年计划审查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为10个左右,聘请自治区专家、盟市专家审查费用约为3.77万元
2.立项依据
2025年计划审查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为10个左右,聘请自治区专家、盟市专家审查费用约为3.77万元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4.实施方案
在资金使用管理上,锡林郭勒盟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明确资金支出方向,聘请专业评审人员,严格把好合同关,确保资金全部用于绩效目标支出。
5.实施周期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结转资金3.77万元。
(二)项目名称:水资源论证专家评审费及国有资产维修费
1.项目概述
(1)依据国家“放管服”有关要求及《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整合工作的通知》(内水资〔2017〕10号)报告书审查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一律由审批机关支付。(2)国有资产维修费报请主管局锡林郭勒盟水利局批准维修。
2.立项依据
(1)依据国家“放管服”有关要求及《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整合工作的通知》(内水资〔2017〕10号)报告书审查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一律由审批机关支付。(2)国有资产维修费报请主管局锡林郭勒盟水利局批准维修。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4.实施方案
在资金使用管理上,锡林郭勒盟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明确资金支出方向,聘请专业评审人员,严格把好合同关,确保资金全部用于绩效目标支出。
5.实施周期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预算安排7.75万元。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229.92万元,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11.39万元、印刷费1.1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0.3万元、邮电费0.31万元、取暖费14.62万元、物业管理费59.29万元、差旅费14.11万元、维修(护)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工会经费35.9万元、福利费42.36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9.01万元、其他交通费17.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8.27 万元,减少 3.47 %。主要原因是:本年物业管理人员工资不再从物业费中支付,剥离出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科目发放。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386.03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 31.89 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469.99万元。涵盖“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行业管理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网络接入服务”“财产保险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其他印刷服务”“其他保险服务”采购大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明细38项,采购金额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 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业务用车0 辆、其他用车 9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 19 个,公开绩效目标 19 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 946.79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
一、财政拨款:部门/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廉红莉 联系电话:0479-8217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