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用户中心|退出
  • 水利局
  • 水利局
  • 水利局
  • 水利局

您的位置:首页 >> 热点专题 >> 全面推行河长制

锡林郭勒盟深化跨区域河湖管护机制 持续开展河湖联合巡查

  2019年开始,锡林郭勒盟探索跨区域河湖共管共治工作,累计签署跨旗县协议10个、跨盟市协议3个、跨省协议1个,并积极推进跨区域河湖管护工作,累计开展联合巡查检查、交流座谈等18次,交换河湖问题线索2次。2024年,我盟进一步完善了跨区域河湖相关信息共享机制、联络员机制、联席会议机制等,与跨省张家口市、承德市地区和跨盟兴安盟地区继续加强区域合作,建立共管共治联动机制。

  进一步推进落实自治区关于强化河湖长制决策部署,根据自治区第一总河湖长、总河湖长共同签发的2024年第1号令精神按照《锡林郭勒盟2024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锡林郭勒盟2024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要求,8月15,盟河长制办公室组织有关地区在努格斯台河、恩格尔河水库和查干淖尔,共同开展跨区域河湖联合巡查检查工作,深入贯彻共治共管、共建共享”的跨区河湖保护治理理念

  本次行动由盟河长办组织,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两地河长办同阿巴嘎旗查干淖尔镇联合开展,实地巡查跨界河湖岸线乱堆、乱占、乱采、乱建情况,了解跨界河湖水量、水质及岸线管护情况,交流讨论跨区域河流健康评价编制、河湖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水旱灾害防御等多方面工作内容。

  下一步,锡林郭勒盟继续以跨区域管护协议为依托,以联合巡查行动为抓手,促进和加强盟市与盟市间、旗县与旗县间的跨区域河湖管护工作,进一步将“河湖长主导、属地负责、分级管理、协同联防联控”的河湖管护机制落实落细。

 

 

【字体:

收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