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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水利局强化审批监管筑牢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安全屏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严守生态安全底线,服务全盟高质量发展,锡林郭勒盟水利局聚焦“规范审批、优化服务、强化监管”三大重点,全面加强和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不断提升水土保持监管能力。

一、 规范审批流程,夯实合规管理基础

盟水利局严格落实“分级审批、同级监管”原则,对照征占地面积5公顷以上或挖填土石方总量5万立方米以上编制报告书、0.5-5公顷或1000立方米-5万立方米编制报告表的分类标准,精准界定审批范围,杜绝越权审批、漏批错

 

批。严格执行受理、审查、评审、审批全流程闭环管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程序,明确项目开工前必须取得批准手续的刚性要求,筑牢项目开工建设前置防线。同时,严格防治措施体系、投资估算、水土监测等核心内容的审查,杜绝方案质量不高、防治措施不落地等问题,确保每一项审批都经得起检验。

二、 优化服务效能,助力项目快速落地

紧扣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项目建设需求,盟水利局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水土保持方案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申报、受理、审批全流程线上办理,推动“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并将办理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下限,技术评审费用纳入部门预算,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此外,深化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对开发区等区域内项目实行承诺制或备案制管理,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 。

三、 强化全程监管,筑牢生态保护防线

坚持“审批与监管并重”,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验收”全链条监管体系。线上监管、现场核查等措施,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监管,重点排查弃渣场防护、边坡治理、表土剥离等关键环节,实现监管无死角。落实“三同时”制度,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开展施工,同步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开展水土监测,对未按方案施工、未落实防治责任的项目依法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查处,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切实防范人为水土流失,守护锡林郭勒生态安全。

下一步,锡林郭勒盟水利局将不断提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监管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以更严标准、更优服务,为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土保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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