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盟河湖长制工作,促进河湖管护能力提升,不断夯实河湖管护工作基础,8月10日,盟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旺海军主任召集盟河长制办公室各副主任(由盟水利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牧局、林草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及盟检察分院有关负责同志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2022年全盟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有关内容。
会上,盟河长制办公室通报2021年自治区对我盟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情况,向各位主任汇报全盟上半年河湖长制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同时,提交了《2022年全盟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草拟稿)》,各副主任、检察分院同志对照各自职责对工作要点提出改进要求,对《工作要点》内容进行了细化完善。
旺海军主任强调,盟河长制办公室要认真梳理改进建议,尽快将《工作要点》修改完善,上报批复。要求各副主任在下半年工作中,举一反三、补齐短板,继续为盟级河湖长出谋划策。
盟河长制办公室各副主任,盟检察分院相关负责同志及河长制办公室有关人员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