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于对锡林郭勒盟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提案第0111号提案的答复 | |||
索引号: 01165962-8/2023-00001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水利局 | 信息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 ||
概述: 于对锡林郭勒盟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提案第0111号提案的答复 | |||
成文日期: 2023-04-25 09:00:00 | 公开日期: 2023-04-25 15:00:32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有效 |
胡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盟农村牧区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现状
(一)农村牧区居民饮用水水质改善情况
2022年通过摸底排查,锡林浩特市、东苏旗、西苏旗、阿巴嘎旗、正镶白旗、正蓝旗、东乌旗、西乌旗、乌拉盖等9个旗市(区)存在水质超标问题,集中式和分散式工程共涉及工程地点219处。我盟农村牧区100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共有748处(其中千人以上供水工程6处),截至目前,6处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已全部划定了水源保护区范围,748处百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中,已配套净化设施设备的工程126处,无需配备净化设施设备的工程609处,计划配套净化设施设备的工程13处;分散式供水工程单户改水设备已配备37797台套。根据卫健部门出具的2022年度农村牧区水质检测成果,需对600处分散式供水工程通过安装单户改水设备改善居民饮水水质,计划2023年年底前通过实施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完成600台套单户改水设备安装工作。
2022年底,根据国家水利部、生态环境部、疾病预防控制局、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我盟组织各旗县市(区)开展农村牧区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各旗县市区编制完成了《农村牧区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作为我盟推进2023-2025年农村牧区水质提升工作的依据。
(二)牲畜用水保障情况
2005-2022年,全盟依托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各类水源井9020眼,集中供水工程745处,牧区储水窖工程4522处,解决了1289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安全问题,牲畜饮水基本有保障。
2021-2022年,已投入1543万元,对全盟农村牧区324处集中供水工程进行维修改造,直接受益人口18.4846万人。同时,不断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在全盟913个嘎查村设有监督举报电话公示牌,盟水利局定期对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村级管水员进行电话询查,对存在工程维护问题的,及时督促旗县水利局进行实地核查整改。
根据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工程产权,落实管理主体、人员、责任,细化落实到村级和供水末端,强化工程管护和后期维修服务(设备厂家维修服务期限为3年)。在资金保障方面,中央、自治区每年下达的维修养护资金可用于已配备水质净化处理设备的集中式供水工程的维修养护;分散式供水设施产权归用水户所有,超过3年服务期,因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损坏的,由牧户负责修缮。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提高全盟供水保障能力
一是完成2022年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任务,全盟新建水源井368眼,集中供水工程31处,单户自来水1183处,发放家用改水设备506套,受益人口1.4244万人,受益牲畜6.84万头只,总投资7724万元;二是完成2023年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计划新建水源井516眼、储水窖114处、集中供水工程22处,受益人口8627人,受益牲畜50.7269万头只。
计划到2025年底,对具备集中供水工程或自来水工程建设条件的嘎查村,力争全部实施自来水工程;对有条件的牧户采取新建储水窖、配套变频、压力罐等方式建单户自来水。同时,持续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牧民节水意识。
(二)提高供水保障工程维修管护水平
锡盟水利局制定了《2023年农村牧区供水工程排查工作方案》,组织各旗县对农村牧区供水工程的工程现状、运行状况、存在隐患进行全面精准排查,发现管网老化、水源性缺水等影响正常供水的问题在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成。发现季节性缺水问题,采取新打或改造水源井、管道输水、应急供水等措施予以解决。2023年,全盟投入维修养护资金242万元,计划完成75处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任务,直接受益人口1.63万人。
根据各旗县制定的水质提升3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计划多渠道筹集资金9643万元,新建供水水源井604眼,管网延伸工程5处,配套净化设备608套、消毒设备9套,解决12154人的水质提升问题。同时,要求各旗县加强水质检测监测、工程管理管护、水源地保护、风险防控等工作措施,不断提升农村牧区供水保障水平。计划在2023-2025年,农村牧区水质达标率平均每年提高4个百分点,到2025年底水质达标率达到97.29%。
加强对单户水处理设备使用情况的动态管理,对分散式供水工程和单户净水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常态化排查整改,对于排查发现单户水处理设备闲置、损毁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同时,鼓励企业赞助净水设备耗材,加强服务期内的设备维护,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签发人:敖红权
联系人:崔青竹
联系电话:0479-8105369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