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我局按照盟安委会工作要求,深刻吸取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新疆乌鲁木齐“11·24”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自12月1日开始至2023年2月1日,在全盟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行动期间要求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履职尽责,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水利行业风险管控,严格落实涉水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切实推动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53条具体措施以及我盟74条工作要点落地落实,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全面遏制较大事故、大力防范一般事故,确保全盟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行动期间我局实行“周调度”制度,为我盟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