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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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2-01-19 13:5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规定,编制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锡林郭勒盟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锡林浩特市乌珠穆沁3号锡林郭勒盟水利局3楼308室,联系电话:0479-822291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锡林郭勒盟水利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深入推进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全年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866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主要通过锡林郭勒盟水利局门户网站、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锡林郭勒水利微信公众号、锡林郭勒水利抖音客户端、LED屏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开。2021年,我局累计发布信息866条,其中政务动态类315条,信息公开目录类182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41条;抖音客户端发布信息28条,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丰富了主动公开的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完善《锡林郭勒盟水利局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办理流程,由联络员及时受理登记,转呈领导批办,交办负责科室,经科室负责同志和领导逐级审核把关后按时答复。通过依申请公开系统实现线上线下办件统一归集,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办结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锡林郭勒盟水利信息公开指南》《锡林郭勒盟水利局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源头机制,加强平台信息管理。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规范平台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设置信息公开专栏页面。拓宽公开平台,加强局政务微信抖音客户端运维管理,强化与新闻网站媒体的联动,全年政务微信抖音客户端发布信息369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局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指导安排,局办公室统筹推进、协调指导。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对自治区盟行署政务服务部门季度测评反馈的问题清单认真梳理,形成整改清单,交办专人和责任科室及时整改,确保整改实效。同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局机关科室和单位的年终考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全年未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和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03.496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1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1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1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总体开展情况良好,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社会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还不够透彻、不够深入。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涉及水利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公开时效性、质量等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2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做好信息公开法规制度的学习,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规章制度,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人员配置,提高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三是聚焦群众关心的事项,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公开工作内容,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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